近来,商场监管总局发布《企业履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(征求定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。该文件要求,食物出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装备食物安全管理人员,特别食物出产企业,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、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,大中型食物出产企业,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、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等应当装备食物安全总监。
该《规则》旨在催促企业履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,树立完好食物安全职责制,进步危险防控才能,实在保护大众饮食健康。《规则》指出,食物出产经营企业应当树立并履行食物安全职责制,依法装备与其企业规模、食物类别、危险等级、管理上的水准、安全情况等相适应的食物安全总监、食物安全员等食物安全管理人员,清晰企业首要担任人、食物安全总监、食物安全员等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。
企业首要担任人对本企业食物安全作业全面担任,在作出触及食物安全的严重决议计划前,应当充沛听取食物安全总监和食物安全员的定见和主张。
在依法装备食物安全员的基础上,特别食物出产企业,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、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,大中型食物出产企业,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、连锁餐饮企业总部,大中型食物出售企业、连锁出售企业总部等应当装备食物安全总监。
食物出产经营企业未按照本规则树立食物安全管理制度,或许未按规则装备、训练、查核食物安全总监、食物安全员的,由县级以上当地商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《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歇业,直至撤消许可证。
《规则》指出,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、食物和食用农产品会集买卖商场开办者能够参照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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